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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助力共同富裕的实施建议
为在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一流、具有杭州特色的现代化农村交通运输体系奠定坚实基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 助力“两个先行”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2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助力我市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城市范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打造全省领先的“四好农村路”杭州新样板,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服务保障。
(一)打造“畅达农村路”。到2027年,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保持100%,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比例达到88%,差等路动态清零,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大于90%且不低于省同期指标。
1.全面完善规划。科学编制全域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加强与国土空间、旅游发展、乡村建设规划有机衔接,结合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规划调整,形成结构符合常理、功能完备、覆盖全面、带动共富的普惠型农村公路网络,促进交通设施与经济、文化、旅游、生态充分融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建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各区、县(市)政府。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区、县(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实施提升工程。坚持节约、绿色、可持续发展原则,推进联网公路建设、低等级公路提升改造、综合整治提升改造,推进西部区、县(市)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工程,推进农村公路与森林防火巡护道共同建设,2024—2027年,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1000公里、养护工程3000公里,稳步畅通微循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水局)
3.打通公路“断头路”。重点聚焦西部区、县(市)“断头路”,2024—2027年,实施新一轮打通“断头路”项目8个、建设里程34公里,逐步推动跨区域公路相互连通,提高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4.打造精品示范线。市级加强统筹指导,支持各区、县(市)结合各地自然禀赋、乡村产业布局等,打造具有杭州特色的“四好农村路”精品示范线,在体现交通元素的同时,突出主题特色,实行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特色园区、乡村旅游等一体化开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旅游局)
5.提高管养水平。深化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加强农村公路乡级管理站规范化建设。构建符合发展实际的农村公路长寿命周期科学养护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公路路况检测和日常养护巡查工作,全年路面自动化检测覆盖率保持100%,强化检测结果应用,提升养护计划科学性,动态消灭差等路、提升次等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改善路域环境。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常态化治理,将美化、洁化、绿化、路面平整的要求拓展到重要县道和通景公路,并逐步向乡村道延伸。做好路面、排水、路基边坡等设施的日常养护,保持路容整洁、路面平整、排水通畅、防护稳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打造“平安农村路”。到2027年,危桥病隧当年处治率保持100%,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警告标志和路侧护栏覆盖率保持100%,城乡公交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保持100%。
1.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危险边坡、桥梁隧道、穿村镇公路等路段为重点,加大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力度,提升农村公路防灾抗灾能力;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深化推进农村公路灾毁保险,鼓励西部地区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全覆盖。2024—2027年,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处。(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2.提高运输安全水平。加强城乡公交运行安全监管,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率保持100%,县域城乡公交责任事故死亡率低于0.05人/百万车公里。深入推动普通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治理,推广动态视频监控、车辆安全行驶辅助系统等,强化客货邮融合车辆货物装载和行车安全意识,落实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3.提高交通秩序水平。强化路面执法管控,织密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视频巡查、交通技术监控、车辆巡查管控等网络,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加强安全宣传劝导,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三)打造“智慧农村路”。到2027年,智慧化理念、数字化成果覆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全过程,建制村城乡公交电子支付覆盖率保持100%,农村客运数字化服务场景覆盖率大于90%且不低于省同期指标。
1.加强数字治理。推广“浙路智富”农村公路一体化综合平台,做好决策辅助、路长在线、项目在线等数字应用,鼓励各区、县(市)因地制宜开发衍生应用场景,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经验。探索高边坡智慧监测应用,推广多方参与、流程闭环的智慧管养模式,到2027年,实现全市农村公路智慧管养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强化数字服务。推进城乡公交一卡(码)通行,加快开发数字化应用,实施城乡公交数智监管,实现全市建制村城乡公交电子支付覆盖率保持100%,县级城乡公交数字化服务及监管系统覆盖率保持100%。积极发展城乡智慧物流,开展客货邮融合、农产品冷链物流等领域数字化改革,不断健全农村物流信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
3.助力数字化的经济。结合实际落实“浙路助富”应用场景推广,为自驾游线路展示、特色小镇民宿群宣传推广、特色农产品线上售卖等提供平台。推进电子商务平台与农村物流经营主体合作,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网上下单、一键送达”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四)打造“共享农村路”。到2027年,打响“一路共富”党建品牌,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95%,建制村快递物流服务覆盖率保持100%,“四好农村路+”融合发展成效显著。
1.提高城乡公交一体化水平。加强完善农村公交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公交长效机制,城乡公交一体化实现全域覆盖。推进老旧公交车更新,沿途港湾式公交站改造,鼓励采用清洁能源公交车,到2027年,城乡公交清洁能源车辆占比60%以上且不低于省同期指标。强化渡运能力提升建设,到2027年,渡口与陆上公交对接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提高农村物流服务水平。推进客运、货运、邮政快递(以下简称客货邮)等主体合作,建设、改造县级共同配送中心,改造、提升“多站合一”乡镇客货邮融合服务站和“一点多能”村级物流服务点,开通一批客货邮融合线路,实现主要快递品牌建制村全覆盖,形成城乡衔接、服务普惠、便捷高效的县域农村物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3.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强化冷链仓储及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基地布局,完善“骨干基地—物流园区—分拨中心—配送网点”四级功能布局体系,建立健全园区运行动态监测调整机制,实现主要冷链农产品即产即冷,形成农村3小时内送达的冷链配送网络,满足农村居民30公里以内冷链商品采购需求,有效提升农村物流末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4.打造“一路共富”党建品牌。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党建联建行动推动行业优质资源赋能基层,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建共建机制,实现项目共推、公路共管、产业共兴、社会共治、文化共创,精准赋能杭州“四好农村路”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推进交旅融合发展。推广出行即旅行模式,鼓励自驾车及慢行旅游发展,因地制宜设置滨水型、山地型、田园型绿道。完善自驾营地、服务驿站建设和布局,采取光伏等绿色低碳措施,增设停车、充电等服务设施。创建高质量通景公路体系,到2027年,4A级及以上景区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占比达到92%,4A级及以上景区生态停车场覆盖率保持100%。丰富农村公路文化内涵,开创交旅融合新格局。(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6.挖掘路衍经济潜能。结合和美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布局,依托当地风土人情、地域文化特色,推进农村公路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特色文化、健康养生、休闲体育、新能源开发等融合发展,丰富“四好农村路+”内涵。充分的利用农村公路服务站、客货场站等促销农旅产品,形成农村产业经济交通走廊。建立健全促进农民就业的长效机制,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帮助农民创收增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体育局)
充分发挥市级统筹作用,创新政策举措,出台路网规划、简约设计导则等技术支撑文件。压实各区、县(市)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以县级公共财政为主、多渠道投入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强要素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建议自2024年12月7日起施行,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助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