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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监理”新管理模式在浙江试点项目中的应用
摘要:“代建+监理”管理模式是将代建指挥部与监理办的职能进行资源整合,避免相同职能管理部门的重复设置,是一种机构精简化、管理专业化和投资高效化的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融合方式。该模式由“二套班子、合署办公”监管一体化模式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至“一套班子、面对面办公”监管深度融合模式。通过试点项目应用根据结果得出,该模式可简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流程,优化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执行力和管理效率,从而增加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路建设蒸蒸日上,建设管理模式从政府部门自行管理慢慢地发展到引入工程监理,形成“建设+监理”的传统建设管理模式[1],这种模式存在“投资、建设、管理、监督”4方职责集一体的弊端[2-3],特别在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加快公路建设步伐的形势下,传统建设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发展需求[4-5]。因此,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新的公路建设管理模式,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控制。
由于公路建设项目相对于其它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具有路线长、点多面广、技术复杂、参建单位多、涉及学科广等特点,而各地管理人员的数量、技术水准、协调能力等也各有差异,因此各地采用的管理模式也不完全一样,形成了不同管理模式(按国际典型模式分类)共存的局面,如业主自营管理即自行管理模式、业主委托承包商承包建设模式(即EPC,项目建设总承包)、业主聘请管理承包商模式(即PMC,项目管理承包)等。为深入推动交通运输改革,全面实施现代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建设管理上的水准,交通运输部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交政研发〔2014〕242号)、《关于开展全面深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交政研发〔2014〕23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管理行为,并要求创新项目管理模式。
“代建+监理”建设管理模式是“代建制”的延伸和拓展,是基于监理企业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积极投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集项目代建与监理职能于一体,由代建单位统一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和监理工作的建设管理模式。随着“代建制”的普及[6-7],慢慢的变多专业公司将参与建设管理。监理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竞争压力和监理作用的重新定位[8],迫使监理企业一定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才能在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浪潮中博得先机和发展生机,而“代建+监理”建设管理模式为监理企业拓展了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企业转型发展,更有助于向政府投资部门提供高层次、多样化的管理咨询服务。因此,在“代建制”蒸蒸日上的有利形势下,政府主管部门和监理企业都有必要进行“代建+监理”建设管理模式的探索和实践,为投资体制改革和工程监理制改革提供有效借鉴,并逐渐完备此管理模式,继而发展成为一种现代工程管理模式。
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入,政府职能转变、监管方式一直在改进,公路建设的外部环境和投融资方式、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创新管理模式以满足多种情况下的管理需要,而“代建+监理”模式是可行的选择。
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公路建设项目量大、任务重,且公路建设的高水平实施工程技术日新月异,这些都给地方政府投资法人带来技术管理层面的巨大压力,从而必须寻求专业化管理队伍,施行现代工程管理,而“代建+监理”模式能够完全满足这种需要。
交通运输部在交公路发[2015]54号文中指出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一定要坚持科学高效的根本原则,整合项目管理职责,减少管理层级,创新管理模式,推行专业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建设管理上的水准。这一些因素都反映了“代建+监理”模式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具有进一步推广应用的价值。
试点项目为临安市青山湖科技城“一横两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临安陈家坞至市地公路改建工程、临安新联至横畈公路改建工程、临安青山至大罗公路改建工程等3条线车道公路标准设计,路线km。该项目作为试点主要基于该项目法人开拓创新意识强,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积极努力配合,招投标、建设管理费用审批、资质审查等得到了快速而有效的解决。
除征地拆迁、竣工验收、整体工程接受管养以及属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组织、协调、审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其余建设管理工作均属于“代建+监理”单位的工作内容;
代建指挥部设指挥长1名,对项目建设管理全面负责,总工1名、总监1名,协助指挥长负责相应管理职责。指挥部下设综合部、技术合同部、安全环保部、工程监管部等4个部门,其中工程监管部下设实验室,并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和标段划分情况设置若干现场监管组;
单独设立中心实验室,负责传统管理模式下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中心实验室由项目法人另行招标委托,试验检测工作更具独立性和公正性;
项目管理中格外的重视管理手段的信息化建设,如各实施工程单位工地实验室和中心实验室安装“试验检验测试的数据监控系统”,对试验检验测试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在重要施工点设置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项目协同办公系统。
与传统项目监理的被动管理相比,“代建+监理”更多的是主动管理,计划管理。在监督管理模式中,综合部主要负责后勤保障,提供支持,技术合同部、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策划性、管理性、协调性的工作,而工程监管部主要负责程序性、执行性的工作,现场抓执行、抓落实。通过实行目标管理,以目标为导向,层层分解目标责任,明确各方责任与定位,以计划为基础,以控制为手段,充分的发挥“代建+监理”一体化优势,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目标顺利实现。
传统的项目管理方式是分别设置独立的指挥部和总监办。在“代建+监理”模式下,人员投入能够大大减少30%,办公设施、场地无需重复设置。
实行“代建+监理”模式,使得代建指挥部组织机构相对精简,个人承担的责任和享受的权利更广泛,对人员素质的要求也就更高。在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基础上,优先选择有项目管理、监理或施工经验者从业。
以划责任田的方式明确每个岗位的权限和责任,将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工程变更等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一岗多责,绩效工资与考核挂钩,增加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危机感和工作积极性。
相比临时组建的业主指挥部,代建单位的专业化水平大幅度的提升了项目管理水平,并且可使业主单位从繁琐的建设管理事务中脱身,将更多的精力放到投资管理、项目决策等工作中。
作为专业队伍,代建单位可以在设计阶段直接介入设计管理,在设计阶段对投资来控制,为杜绝项目“概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提供较为可靠保证,来提升投资效益。
监理工作存在的制度缺陷和不足阻碍了自身的发展。“代建+监理”模式试点的实践,为监理企业全方面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向全方位、全过程项目管理企业转型释放出积极信号,对扶持和引导优秀监理企业组织代建业务提供了可以复制的宝贵经验。
工程代建制、工程监理制对保证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代建+监理”新管理模式不是以往的代建公司和监理公司合署办公,也不是“二块牌子、一套班子”,而是监管深层次地融合的撤并办公、“肩并肩、面对面”的监管模式。
1)该模式通过将建设管理和工程监理深层次融合,精简项目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效率,节省建设管理费用。由原来的业主、监理、设计、施工4方变成了监管方、设计、施工3方,避免政出多门、减少矛盾,做到监管高效、工作顺畅。
2)有利于培育“代建+监理”市场,引导更多的咨询、设计、监理企业逐步向“代建+监理”深度融合模式方向转型。
3)“代建+监理”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在推进过程中除了要解决制度层面的问题外,还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合理设定代建取费标准、规范“代建+监理”工作程序、优化监理工作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