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重点内容有哪些和应对措施
自建国以来,我国一直是前苏联模式的定额计价标准,以定额为基础确定建设工程建设价格,定额计价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建筑行业要求,所以从2003年起开始实行第一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实施以来分别在2008年和2013年进行了改版升级。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 年工程建设价格计价依据编制计划和工程建设价格管理工作规划的通知》(建办标函〔2018〕35 号)的要求,为推进工程建设价格市场化、国际化改革,完善工程建设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进一步统一工程计价规则,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进行了修订,形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新标准删除了“工程建设价格鉴定”、“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两章;增加了“施工全套工艺流程结算”、“工程量清单缺陷”等术语;调整了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修改了综合单价构成、计量计价风险、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计价规则以及合同价格的调整、支付、结算等内容。2020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工程建设价格改革工作方案》,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最新清单计价标准和造价改革方案,为推进工程建设价格市场化、国际化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在此背景下,工程建设价格有哪些改变?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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