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请求审批沙堆至古井公路工程初步设计(修编稿)的请示》(新交基建〔2022〕47号)及有关的资料收悉。
根据《关于沙堆至古井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2020〕111号,以下简称《工可批复》),经研究,对沙堆至古井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项目起点接沙堆镇省道S269,终点与省道S270官冲立交左侧辅道相交,路线道,隧道一座(其中左洞长389m,右洞长365m),平交口2处。
6、隧道单洞建筑限界净宽9.75m,单洞断面布置形式:9.75m=0.75m(检修道)+ 0.5m(侧向宽度)+ 7.0m(机动车道)+0.75m(侧向宽度)+0.75m(检修道);
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要求。
初步设计阶段基本执行了地质勘查规范要求,勘察方法合理,内容和深度基本满足初步设计的需要。
(一)应加强软土、高液限土、人工填土等特殊性岩土的综合勘察和沿线管线的调查工作,补充软土的原位测试,查明不良地质及特殊性岩土的分布范围和性质,为工程处治方案提供依据。
(二)应加强支挡结构、桥梁、隧道等路段工程地质调绘、钻探等工作,完善地层产状、节理产状描述,核查岩土参数,加强水文地质调查工作,为设计提供较为可靠依据。
(三)工程地质勘查工作应全面准确,设计与工程地质勘查工作应有效结合,紧密衔接。
本项目推荐路线,向西下穿广珠铁路,沿现有村道进行改扩建,途径大龙潭水库南侧,穿越牛牯岭山脉,利用珠西工业园既有厂区道路,终点与省道S270官冲立交左侧辅道相交,路线km。
初步设计征求了沿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并结合沿线地形、地物、地质、水文、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价格等建设条件,对路线方案进行了较充分的研究和比选,提出了推荐方案。
原则同意路线设计。下阶段应逐步优化路线平纵面线形,合理控制工程建设价格。设计中应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保设计理念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精神,少占耕地。
(一)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路基横断面型式、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特殊路基处理设计原则。
(三)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的具体方案,施工图设计时应根据区域气候特征、水文特点及分段汇水面积,分段确定排水结构符合常理尺寸。重视和完善排水系统模块设计,贯彻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尽可能采用生态排水设施。
(四)结合工程地质详勘及调查资料,深化沿线不良地质路段的工程处治方案设计,确保路基安全稳定。
(五)路基边坡防护应根据沿线地质、水文条件,结合填挖高度及放坡率,在保证边坡稳定、安全的前提下,以生态防护为主,条件允许时尽量采用生态支挡结构。
(一)应根据沿线水库、河流特点进一步核查桥梁净空,结合路线平纵面的优化调整,合理控制桥梁规模并优化桥跨组合,积极采用我省高速公路设计标准化成果。
(三)跨大龙潭水库及泄洪道桥梁:原则同意桥梁上部结构采用简支桥面连续预应力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墩+盖梁,桥台根据地形分别采取了柱式台及座板台,均采用桩基础。
(四)原则同意沿线中小桥、涵洞设计的具体方案。下阶段应根据路线平纵面的优化调整情况,结合排洪的需要,认真核查中小桥、涵洞的布置、孔径及数量等。
原则同意隧道方案设计。在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基础上,结合路线设计优化,合理确定隧道规模,优化隧道平纵面线形、洞口位置、洞门型式、衬砌和防排水设计等,确保隧道施工和运营安全。
(一)深化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设计,加强各种地质病害条件下的施工预案设计,完善施工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隧道施工和运营安全。
(二)隧道衬砌结构设计应依据工程地质详勘成果,合理划分围岩级别,根据围岩级别和物理力学参数建立支护设计参数计算模型,以便在施工中结合超前预报和现场量测成果进行动态优化,确保隧道安全并经济合理。
(三)应根据隧道的水文地质资料优化隧道防排水方案,加强隧道施工排水、消防排水、弃渣防护等设计,避免污染环境。
(四)加强完善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监控、消防救援组织和逃生救援等方案设计,以及应急联动控制方案的协同设计,提高隧道运营安全性,合理节能。
(三)绿化设计应遵循简单、经济、合理的原则,尽量利用本地植物,突出自然景观,实现景路一体。
(二)下阶段应加强沿线管线调查,合理确定并预留管线迁改位置,对于不能迁改的管线,应结合相关行业要求考虑工程措施予以保护。
初步设计概算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等进行编制。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对设计概算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概算审查意见(江交综价〔2022〕39号文)。经核查,市交通运输局同意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审查意见。
核定沙堆至古井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为37973.41万元,控制在批复估算39664.08万元内。
(一)请你局督促项目建筑设计企业按《关于逐步加强公路项目建筑设计企业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的要求向我局报备派驻工程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等。建筑设计企业应贯彻落实“五化”的现代工程管理理念,加快完善、组建建设管理团队。
(二)工程实施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逐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的规定,逐步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按规定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含设计变更申请)不得实施(除紧急抢险工程或特殊规定外)。
(三)请你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粤交规〔2018〕128号文规定,并按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并且开展后续基建管理工作。应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办理整体用地材料审批等各项手续,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项目工期自开工之日起不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