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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2023-12-26
发布时间: 2024-06-20 04:09:26 | 作者: 新闻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路水运建造工程招标招标监管作业,标准招标招标办理行为,保证全市公路水运建造工程招标招标范畴的商场继续安稳,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拟定发布了《公路水运建造工程招标招标办理的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细则》是我市拟定的第一份关于公路水运建造工程招标招标办理的部分标准性文件,清晰了招标文件编制存案、评标专家办理、投诉处理及信誉评价运用等规程,对标准招标招标活动具有积极意义。
想了解更具体的内容,请戳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建造工程招标招标办理的细则》的告诉 江交局〔202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