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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202徐洪河刘集船闸(K7+490-K7+540)段工作艇靠泊护岸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项目LJCZKB-JL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25 01:18:07 |   作者: 标准规范

  GH202徐洪河刘集船闸(K7+490-K7+540)段工作艇靠泊护岸工程

  徐州市刘集船闸位于江苏省邳州市西南的八路镇境内,闸址处于徐洪河与房亭河交汇的三角地带,是沟通苏北运河中运河段与徐洪河的通航建筑物。船闸于2003年底开工建设,最大设计船型为300吨级,刘集船闸为V级船闸,船闸规模为16×160×3m(口门宽×闸室长×槛上水深)。

  原刘集船闸工作艇靠泊地点位于船闸上游右岸辅导航墙外侧的临时设施边。船舶进出闸的航行波、闸室涨水时形成的水流等均会造成船底钢板反复冲撞灌砌石护坡,以致船底钢板磨损严重;同时工作艇停靠时,船尾艄距离引航道中心线较近,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

  为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考虑工作艇正常维护使用需求,在船闸上游右岸引航道修建工作艇靠泊护岸。

  本次监理招标设一个标段,即LJCZKB-JL标段,招标范围为GH202徐洪河刘集船闸(K7+490-K7+540)段工作艇靠泊护岸工程的土方开挖、回填、疏浚、护岸工程、拆除工程、配套工程等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与相关临时工程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合同监理及另外的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航道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监理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估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证专业为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航道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职)。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4)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买卖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取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和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核检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核检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核检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1)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7月15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7:30。

  (2)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10:3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11:0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别的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不是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线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能够正常的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8.7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