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通报2023年审判执行工作 受理办结案件均居全省首位
青岛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审判执行工作。(来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信网1月25日讯(通讯员 朱本腾 吕佼 记者 赵彦阅)1月25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2024度第二场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全市两级法院2023年审判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发布刑事、民商事审判及执行典型案例。
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能动服务打头阵、当先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全市法院受理案件35.8万件、办结35万件,均居全省法院首位;市中院受理案件3.1万件、办结3.1万件,均居全省中院首位。全市法院共有102个集体、170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77项经验做法、225件典型案例在全国和省、市推广,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中院环资庭,“全国优秀法官”齐新,“全省最美女法官”纪晓昕、王晓晖等先进典型。
服务更高水平平安青岛建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一审刑事案件8220件,判处罪犯912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5件72人,执行到位“黑财”2285万元,防止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死灰复燃”。严惩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信息网络犯罪,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提升作风能力和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深化司法作风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5.5万件。推动破产处置联动单位“再扩容”,审结破产案件185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276件。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设立全省唯一的国际商事法庭,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76件。承办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官论坛(2023),青岛涉外司法的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500件。
快速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审结一审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8.3万件,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264件。做深做精“抓前端、治未病”,发出司法建议310件,诉前化解纠纷10.5万件,占全省法院调解总数的六分之一。
依法推进法治青岛建设。与市政府联合召开府院联动协调会议,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480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845件。持续助推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举办首届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4年100%,助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坚持公正高效开展执行。开展“春雷”“夏雨”“秋风”“冬暖”系列执行行动412次,执结案件8.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08.3亿元,占全省法院的近五分之一。与12个单位深化常态化联动,在全国法院率先搭建“网格+执行”“定向询价+司法协税”“区块链+股权查控”等线上协作平台,努力打造解决执行难“青岛样本”。
全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水平。开展“质效提升年”活动,出台20条硬核举措,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全市法院审限内结案率同比提高4.9%,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提高4.8%,平均结案时间同比缩短19.1天,员额法官人均结案422件,居全省首位。健全“一号通办、一网通办、一站通办”诉讼服务体系,网上开庭6.8万件、在线万件次,中院获评全省首批“有爱无碍”诉讼服务示范文明岗法院。
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持续增长、类型不断增多。青岛中院从2023年全市法院审判执行案件中梳理选取了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关联的刑事、民事、执行十件典型案例发布。希望发挥这些典型案例在社会生活中的引领、示范、指导作用,震慑违法犯罪,提高公民依意识,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林某某2020年伙同朱某某共谋伪造并出售环评报告资质页,后林某某指使汪某成立A、B两公司,让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靳某某、蒋某某分别“挂靠”在A、B公司。靳某某提供生活照片用于伪造环评文件中环评工程师到项目现场踏勘的证明。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期间,林某某等人通过出售伪造挂靠环评师签字的环评资质页的方式共形成927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涵盖食品加工、建筑工程、石油化学工业、煤气管网等众多行业领域,获利79.91万元。其中以A公司名义出具的25份环评报告被审批部门依法撤销环评批复,3个建设项目被责令停产停业,给相关项目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即墨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某等四人行为均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分别判处其余三名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四人已查扣在案的违法来得到的均予没收。
该案系全国首起环评文件造假行为入刑案。环境影响评价是专业严谨的评估论证,对协同推进绿色低碳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该案依法严惩环评造假行为,彰显了人民法院对环评弄虚作假“零容忍”的态度和依法严惩的决心,有力地保护了良好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部评价该案是环评造假入刑司法实践的重大突破,也是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标志性成果。
2005年李某某经营一家练歌房,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实施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于2006年殴打郎某某致其颅脑损伤、肺脾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2009年,李某某成立两家公司,采用暴力和非暴力手段抢占供应份额,攫取经济利益。2013年,李某某与苏某某、董某某成立三家“贸易公司”,开展违法放贷业务,并带人采用喷涂油漆、非法拘禁等手段非法催收。经审计,2010-2022年,以李某某为首的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非法获利2400余万元。
莱西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致使1人死亡、2人重伤、8人轻伤、18人轻微伤,并造成多家企业办公场所和车辆被损毁的巨额公私财产损失。法院以组织、领导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催收非法债务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余21名被告人十七年至十一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扫黑除恶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的巩固,对维护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该案的依法判决,有力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弘扬了社会正气,维护了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彰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青岛某配件有限公司以青岛某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青岛中院申请对该集团进行重整,青岛中院依法裁定受理。该集团的九家子公司也分别向青岛中院申请破产重整,管理人申请将九公司与集团实质合并重整。
受理案件后,青岛中院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能动司法,充分的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经过一年三个月的审理,集各方合力,经多轮沟通磋商,释法析理,组织召开三次债权人会议,两次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2023年6月19日,青岛中院裁定批准某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这起案情复杂、矛盾激烈,涉及职工1200余人、债权人近千家、债权债务达60多亿元、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最终重整成功。
该集团作为青岛当地的高端汽轮机制造企业,拥有数十年汽轮机制造经验和先进的技术,该集团等十公司重整成功,既使企业得以涅槃重生,又盘活了有效资产,实现职工继续就业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某国际海洋工程勘测考察设计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和施工总承包为一体的综合性水运工程非公有制企业。该企业具有工程设计工程勘测考察甲级资质、水运行业建设工程总承包甲级资质等11项专业资质,在全世界内承担了大量港口建设项目,在我国海洋工程勘测考察设计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近年来因经营不善陷入危机,多年积累的资质和信誉面临被清零的风险。该公司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
黄岛法院指导督促管理人创新采用“假马竞价”方式,确定资产拍卖底价及兜底投资人,采用“反向出售式重整”方式,将该公司名下水运领域的商业字号、资质荣誉等确认为重整保留资产,剥离其他财产和负债,并通过破产清算进行处置。经过前期周密推进,假马投资人一次性缴纳投资款2320万元。2023年8月,该公司的股权拍卖成功,目前已成功完成资质续期,化解债权债务2.09亿元,80余名职工实现了再就业。
民营企业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力量。该案通过创新采用“假马竞价”“反向出售式重整”方式,实现了非公有制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破茧重生。该案件的成功重整,彰显了人民法院充分的发挥审判职能,精准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司法实践和担当作为。
“胶州大白菜”,又称“胶白”,有一千多年的种植历史。作为商标,于2006年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2022年成功入选山东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2023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第二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胶州市大白菜协会作为该商标的持有人,完成了胶州大白菜标准化生产技术探讨研究与开发,提升了“胶州大白菜”品牌度和美誉度。
2023年11月,胶州市大白菜协会发现胶州市某种子店没有经过授权,擅自在其店内销售的白菜种子外包装上使用“胶州大白菜”字样,涉嫌侵犯其享有的“胶州大白菜”商标权。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种子店将剩余种子下架,并赔偿胶州市大白菜协会的经济损失。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胶州法院引导下,当事双方签订了行政调解协议书,并向胶州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于立案当天便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对“程序简、耗时短、零成本”的解纷体验高度赞扬。
该案是通过“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方式保护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典型案例,是人民法院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有益尝试。法院拓展沟通渠道,充分的发挥了司法、行政、工商联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非消极作用,加强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助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行稳致远,培育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生态。
俄罗斯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中国某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俄罗斯某公司提起诉讼,经莫斯科仲裁法院、莫斯科市第九仲裁上诉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中国某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及赔偿款。中国某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俄罗斯司法部将案件向我国司法部转递,由青岛中院受理。
青岛中院经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我国法院可以对合乎条件的俄罗斯法院的判决予以承认和执行。同时,莫斯科仲裁法院所作的判决系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作出,承认该判决并不违反我国法律的根本原则和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俄方公司也提交了俄罗斯法院出具的已送达中国某公司及判决已发生效力的证据,该证据经过公证认证,故青岛中院裁定承认和执行俄罗斯联邦莫斯科仲裁法院判决。
该案裁定承认和执行俄罗斯法院判决,既保障了外国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维护了正常的国际经贸秩序,又促进了上合组织国家间的经济交流与司法合作,树立了我国司法公平公正的国际形象,提高了我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
月嫂、某家政公司、客户签订三方合同,某家政公司作为中介机构,一头联系月嫂,收取押金,为其提供工作订单,一头联系客户,为其指派月嫂提供家政服务。签订合同后,客户向某家政公司支付定金,并按照实际服务天数向其支付服务费,某家政公司每月与月嫂进行结算。近几年,某家政公司时常拖欠多名月嫂的服务费,双方曾签订还款协议,某家政公司仍拒绝履行款项支付义务。237名月嫂停止接单并诉至法院,要求某家政公司返还押金,同时支付家政服务费及逾期利息。
市北法院经审理认为,家政公司应按约将相应服务费支付给月嫂,且根据合同约定,上户押金签单时交纳,下户时退还,现月嫂已不再接单上户服务,上户押金的返还条件已成就,家政公司应予返还,故判决某家政公司向237名月嫂返还上户押金并支付服务费及逾期利息。判决后,各方均服判息诉。
“法官手里一件案,百姓心中一片天”。无数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背后彰显的是法治的温度和力量。该批案件作为群体性民生“小案”,法院统一审查,集中庭审,提速办案,高效解决了群众的“烦薪事”,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王某某经营一家汽修厂,2012年至2020年间,王某某等人提前将高档车辆的原厂配件更换为价格较低的副厂配件,多次自己驾车或安排他人驾车,选择无监控的偏僻地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从而通过虚假诉讼或直接理赔等方式骗取保险金。
2021年王某某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平度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某伙同他人累计实施了44起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的犯罪行为。该44起犯罪事实中,部分事故由保险公司直接理赔;部分事故经法院民事诉讼程序,以法院民事判决的形式,判决保险公司理赔。最终,王某某因犯保险诈骗罪、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判决退赔10余家保险公司损失150余万元。王某某刑事判决生效后,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均提起再审,撤销原判决。
近年来,机动车保险诈骗时有发生,该领域的虚假诉讼隐蔽性强,专业程度高,严重破坏保险市场秩序。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惩处该领域的虚假诉讼犯罪,让“假事故”无处遁形,同时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面对亲属和朋友就违法犯罪行为寻求帮助的要求,切勿贪图小利,一旦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害人害己。
2022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查明某投资股份公司存在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认定某投资股份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信息公开披露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包某等123名投资者依据相关规定以某投资股份公司构成虚假陈述侵权为由,诉至青岛中院,要求其赔偿200元至30万元不等的投资差额损失。
青岛中院经初核,认为这批案件具有较大调解可能性,遂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根据相关案件示范判决,委托第三方出具损失核定意见书,双方根据意见书就各项投资损失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仅用一周时间促成122名投资者与某投资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案件经核定无投资损失后撤回起诉,案件在诉前高效化解。
近年来,青岛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坚持能动司法,对群体性纠纷积极运用示范判决,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和司法成本,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青岛某包装有限公司与青岛某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某建材市场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处商贸、建材两公司限期内将某处办公用房及土地腾还给某包装公司。但商贸、建材公司将案涉办公用房租给占用人使用,法院多次张贴腾迁公告占用人仍拒绝腾还,损害了某包装有限公司的胜诉权益,严重影响了“重庆路快速路项目”推进。
青岛中院查明,案涉土地占地面积2万余㎡,内有3.3万余㎡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入驻四家汽车4s店、酒庄1处,存放500余辆汽车、大量零部件和1000余箱酒水,且占用人拒绝腾迁态度强硬。经周密部署,中院依法开展强制腾迁行动,出动全市法院干警137人、警车13辆,联合李沧区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公证处等,并邀请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零距离见证、监督执行。法院历时8小时顺利腾出酒庄,后经过4小时七轮谈判,4家商户同意搬离案涉土地及办公用房,强制腾迁行动圆满结束。
“重庆路快速路项目”是2023年重点建设类市级重点项目,案涉土地及房屋位于该项目必经节点,该土地和房屋的腾迁事关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人民法院充分的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协调多方参与,联动配合,有效保障了案涉土地和房屋顺利腾迁,为服务保障城市更新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