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6嘉善至余姚公路平湖段改建工程(乍王线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为S206嘉善至余姚公路平湖段改建工程(乍王线段),项目起点位于现状乍王线,路线,路线公里,共设桥梁436.66m/5 座(均为中桥),互通 1 处(仅实施地面匝道,预留互通主线桥建设宽度并纳入乍王线以北段实施)。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中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 33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 级。
(2)合同签订后 25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和地质勘查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并通过初测、初勘、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10天内,提交最终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4)根据项目情况,按时提交设计类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5)初步设计批复后 60 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依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 15 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做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份数按需提供),各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份数按需提供);
(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最终数量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及电子版图纸(CAD 格式和 PDF 格式)各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2.4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路线、路基(含防护、排水)、路面、桥涵、交叉、环保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对各类线路迁移位置布局及沿线周边连接道路配套辅道、管线迁改方案设计)等的工程勘测考察(含初测初勘、定测详勘、地下管线精探) 、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交通组织方案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相关科研(如需要)等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初步设计至项目完工需由建筑设计企业组织实施的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防洪评价报告、文物调查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含报告书)、输油管设计安评、燃气管线设计安评及管线迁改设计安评(含涉路、涉河、涉管、涉油)等专题)。
2.6招标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约8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3000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约650万元。
3.1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勘测考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测考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测考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允许超出2家。联合体牵头人一定要满足上述3.1中②的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应具备工程勘测考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测考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的一种或多种,并且只能承担具有上述资质允许范围内的相关工作。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3投 标 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和资质完全一致(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
3.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浙江)”()列入黑名单。
3.6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元。收款单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3;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保证金缴纳方式:(1)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2)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客服电话:、);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3)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及有关的资料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及有关的资料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4月18日起至2024年5月8日09:00。
4.3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登录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网址:)内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4年4月22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4年4月24日前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00止,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人切勿送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寄或送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一号楼18楼),寄件或送达前务必提前联系(收件人:林敬,联系方式),以便公证人员做好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反馈投标人。
注:①凡是需要将投标文件邮寄至嘉兴市誉天公证处的招投标项目一定要进行线上登记(微信搜索小程序“嘉里办”,主页“招标文件接收”填写有关信息),并于邮件送达后登入小程序“嘉里办”在“我的→我的邮寄”确认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无需致电或以其它方式告知接收单位。投标人需仔细核对所填“项目名称、邮件单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因延误邮寄或投标信息填写有误等投标人自身问题导致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便于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若因快递公司服务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需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需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线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