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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八大员”可当作资格条件吗?

发布时间: 2024-07-15 06:00:30 |   作者: 试验规范

  答:不可以。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等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发证未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8年12月13日印发《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统一考核和发证。鉴于此,在办理施工许可、备案登记等环节,不再要求将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持证情况作为前置条件或监督、检查、评价内容;在招投标活动中,也不再要求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评分标准和评审因素。

  答:也不可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取消后,如果仍将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持证情况作为加分因素,对新成立的企业和新入职的人员构成排斥。

  “八大员”身处一线施工,又身负一定专业方面技术职责,对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有及其重要的作用,是项目管理机构的不可或缺的最基层管理人员。考虑到“八大员”的重要性,住建部2011年发布了《建筑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并对这些岗位上的人员作出了一定的要求和限制。

  一直以来,很多企业在资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施工现场以及投标招标都需要用到“八大员”——也因为这些需要,催生了“挂证”这一产业。企业为了资质办理、项目投标,找中介买证,真正在工程项目上承担岗位职责的人员却常常是“无证上岗”。业内长期存在“挂证”或“一人数证数职”的行业乱象,导致建设施工领域一线人员的专业度不可控,连带着工程质量也得不到保证。基于这样的行业现状,也为了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2018年12月14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宣布停止“八大员”统一考核和发放工作。

  八大员的取消,最主要是为了整顿行业乱象问题,当然不是要取消岗位考核、降低行业的准入门槛。所以国家在宣布了“停止‘八大员’考核”后,仅仅一个月,“八大员”更换了考核和管理方式卷土重来。

  2019年1月19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八大员”做出新的考核与证书颁发机制。2019年6月28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推动新的“八大员”职业培训工作。

  让“八大员”以新的形式“回归”,根本原因有三:一是要解决“挂证”问题,改变“为了考证而考证”的行业现状;二是专注于提高建设施工领域一线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三是让持有岗位证书的人真正去到项目现场履职。

  关于项目管理机构的要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4号令)给出了处理方法和思路,可供其他建设项目招标人借鉴。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4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 招标人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要,合理确定对投标人主要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和其他有特别的条件的工程,招标人能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

  本办法所称主要人员是指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等项目管理和技术负责人。

  1.招标人有权合理确定对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数量和资格要求;2.投标文件原则上只对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作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在合同谈判阶段明确;3.特殊项目可以同时对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作资格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应持有相关证书,目前各地的做法不完全一致,少数地方仍有要求。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