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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招标公告】城厢区青山学校食堂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8-05 07:19:51 |   作者: 试验规范

  壹佰修建(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华骏建造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力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1)本招标项目要求招标人须具有建造行政主任部分核发的修建装修装修工程专业承揽二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不同))资质并具有有用的《施工公司安全出产许可证》;

  2)招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用的不低于贰级修建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历,并持有安全出产查核合格证书B证;

  4)招标人的企业季度信誉得分不能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揽项目);

  5)招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办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造职业信息揭露渠道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好;

  1)招标人自2024年08月02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公民政府网-教育专栏-政务揭露栏发布招标文件,招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公民政府网-教育专栏-政务揭露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招标人一定要提交书面招标文件,核对招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局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及其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保证金为公民币:叁仟玖佰元整(¥3900元),招标保证金在递送招标文件的一起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招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回绝承受(或退回)其招标文件。

  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招标人的招标保证金当场交还,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在缴交履约保证金签定施工合同后交还。

  1)招标文件递送的截止时刻(招标截止时刻):2024年08月13日9时30分;提交地址为:福建众建互通项目办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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