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考区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10月14日9:00开始打印准考证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水利厅 关于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省直及中央驻豫相关的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建设价格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建设价格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建设价格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建设价格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的考生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有非常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能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工程建设价格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建设价格、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建设价格、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工程建设价格、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建设价格、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建设价格、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建设价格、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建设价格、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考试中存在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或很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报考资格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按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时间、缴费时间及办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网址、报名程序、资格核查和监督监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9﹕00至7月8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信息确认并下载《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缴费时间及办法:2024年7月10日9:00至7月15日17:00。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76号),《建设工程建设价格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为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收取61元;《建设工程建设价格案例分析》为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收取69元。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及网址: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8日17: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隐私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和证书查询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考试报名”栏目,选择“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根据相关要求如实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在网上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考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分为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网上在线核查和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进行。考后核查由省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利部门依据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专栏中本考试报考条件组织核查。
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注册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可能影响报名。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需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有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备考后资格核查。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做验证/认证,下载相关 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考生须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考生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有关人员临时上传 PDF 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考生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并于2024年毕业的报考考生在报名期间尚且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先上传PDF格式的情况说明后先行报名,考后资格核查时提供相关材料。
考试成绩发布后,省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利部门组织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由于被核查人问题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发布后,由资格核查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工程建设价格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
考生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一般于2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本人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下发后,由省、市两级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利部门负责证书发放事宜。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和水利局要加强对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积极做好报考人员引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携带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建设价格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答题前请考生仔细阅读应试人员需要注意的几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建设工程建设价格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要谨慎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方法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