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3月1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明确2024年福建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为3月13日-3月24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安排,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18-19日举行。现将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上缴费时间: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3月26日24:00;发票领取方式: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考生网上缴纳的费用直接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连接,所缴款项立即进入福建省非税待解缴科目,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缴款人可直接在网上查询到带防假冒伪劣功能的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考生缴完费后没有点生成票据,过后可关注“通缴云”公众号查询并找回。咨询电话。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11日-5月1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成绩公布时间:预计2024年7月下旬,具体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核查由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受理,需要成绩核查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关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官网通知,及时申请。
(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有非常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及《关于继续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7号)的文件精神。凡符合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在闽从业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依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五)如果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须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做验证/认证,根据自身的需求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具体申请范围及操作步骤请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相关内容。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公司、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需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上述报考条件中报考人员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等工作的所在单位理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不含所在单位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单位、投资的单位拥有相对应资质)。
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应试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和《办事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不得填:无、待业、数字等非实际在做的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报考人员报考时误选、误填、误传,影响资格核查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1. 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若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考生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并确认;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1. 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3月26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来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考试收费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等6项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2〕301号)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一旦缴费成功,报考信息将不能更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方法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使用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4年修订版)》;水利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3年修订版)》。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