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过渡期相关作业的告诉
发布时间: 2024-07-19 10:23:10 | 作者: 标准规范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别离”变革进一步激起市场主体生机的告诉》(国发〔2021〕7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别离”变革进一步激起市场主体生机实施方案的告诉》(交法发〔2021〕78号)已清晰撤销“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和“水运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两项资质的答应。因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处理规则》仍在修订中,暂未对资质调整作出清晰规则。为妥善解决公路、水运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改变、补办等问题,现就上述两项资质过渡期相关作业告诉如下:
一、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别离”变革进一步激起市场主体生机实施方案的告诉》(交法发〔2021〕78号)作业要求,即日起不再受理新申报的公路、水运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答应事项。
二、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处理规则》修订印发前,我省既有的公路、水运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持续有用,相关资质改变、补就事项持续按原就事攻略(详见四川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官网)进行处理。
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处理规则》修订印发后,我省既有的公路、水运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后续调整作业将按新的规则履行,具体作业要求另行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