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标准规范

水运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标准

发布时间: 2024-06-15 00:57:12 |   作者: 标准规范

  承担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 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业务。

  注册工程师:结构(房屋建筑结构、塔架、桥梁) 、土木(岩土、水利水 电、港口与航道、 道路、铁路、民航)、公用设备 (暖通空调、动力、 给水排水)、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 、机械、化工、电子工程(电 子信息、广播电影电视) 、航天航空、农业、冶金、采矿/矿物、核工 业、石油/天然气、造船、军工、海洋、环保、材料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方面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 的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企业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其中,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 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学历、2年以上设计 经历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3年以上设计经历,参与过至 少2项工程设计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2.(12)—(14)公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配备, 只需满足注册的人员数量要求, 专业可为 (12) —(142)中的任意专业。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 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方面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 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注 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方面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 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 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

  (2)社ຫໍສະໝຸດ Baidu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 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年以上设计经历, 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 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非注册的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中级以上专业方面技术职称, 并从事工 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

  (3)在主要专业方面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 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方面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 的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

  承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业务, 承担与资质证书许可范围 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 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 咨询与管理服 务业务。承担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 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方面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大型 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